路口撞了人摘掉车牌溜走了
2014年03月26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被撞的市民将遗落现场的车牌交给执勤交警。      本报记者 马志勇 摄
     本报3月25日讯(记者 马志勇 实习生 李贝贝) 25日下午5时30分许,在三八东路与长河大道交界的十字路口处,一辆私家车撞上一辆摩托车,摩托车车主腿部受伤。事故发生后,肇事司机下车摘掉车牌就离开了现场。
  记者赶到现场,被撞的摩托车主已被目击群众扶到马路旁边,马路中间还留有肇事宝马车的零部件。“当时,我自西往东走,看见没有南北走向的车,想快点过去,没注意红绿灯,宝马汽车车速很快,在马路中间撞上我之后就迅速开走了。”被撞摩托车车主说。
  据现场目击者张先生称,当时,南北方向的车辆刚刚起步,宝马车自北向南快速行驶,由西向东行驶的摩托车车速也很快。现场另外一位目击者说,宝马车司机将车开到十字路口南侧,下车摘掉车后面的车牌,开车向南行驶,在距离事故现场的100多米处将车停下。待交警赶到现场时,汽车前后已没有了车牌,现场不见车主的身影。
  现场指挥交警称,肇事宝马车的车头撞上摩托车后,前车牌被摩托车剐掉,留在事故现场,车牌号为苏CCX869,“我们发现车牌的防盗螺栓外套上的字是‘晋’,会进一步核实该车牌是否是假车牌。”
  摩托车车主被目击者搀扶到路边,“腿部有些痛,无法站立,身体其他地方还好。”摩托车车主告诉记者。现场指挥交警为摩托车车主拨打了急救电话,同时,拨打了122交由相关部门调查,具体情况还需要进一步调查。 (线索提供者 张先生 奖励50元)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