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平大力推进农村幸福院建设
力争明年幸福院覆盖全部农村
2014年03月2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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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3月27日讯(通讯员 李珊珊 记者 张峰 见习记者 董明轩) 近日,邹平县政府出台《关于推进农村幸福院建设的实施意见》,强力推进全县农村幸福院建设。力争到“十二五”末,建成108个农村幸福院,覆盖全部农村社区。
  文件要求,按照“村级(社区)主办、互助服务、群众参与、部门帮扶、政府支持”的原则,坚持“集中居住、互助服务、自我保障”的管理运行模式,依托村民自治和集体经济,在农村中心社区或较大的建制村,建设为农村老年人提供生活居住、日间照料、休闲娱乐、精神慰藉等服务的互助养老院,解决老年人社会养老问题,提升农村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
  目前,全县已经开工建设农村幸福院39处,建成31处。力争到“十二五”末,建成108个农村幸福院,覆盖全部农村社区。农村幸福院建设要充分利用各种资源,采取新建、改建、扩建等方式进行建设,主要方式有:利用现有村“两位”办公室、文化广场、卫生室等场所进行改建或扩建,利用农村闲置校舍、厂房等场所进行改建或扩建,利用农村留守、独居等老人自愿提供的院落和房屋进行改建,条件好的村以村为单位筹资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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