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起轻微事故均未“惊动”交警
“自助快处”实施首日,早高峰没见开罚单
2014年04月0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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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4月1日讯(记者 王兴飞 崔岩) 4月1日开始,《济南市机动车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在1日7时至9时整个早高峰时段,济南发生的36起轻微交通事故均实现了“自助快处”,新《办法》执行效果良好,交警部门未在早高峰时段贴出一张罚单。
  1日7时52分左右,在经十路山大路交叉口向西50米处发生一起三车追尾事故,当事人未拨打122报警。历下交警大队指挥中心通过视频巡检发现事故后,随即调度附近警力前往现场引导快速处理,交警刚赶到现场,当事人即撤离事故道路,交通未出现拥堵。
  8时4分,工业南路与山大南路路口发生一起两车刮擦事故,指挥中心民警接到当事人电话报警后,通过电话向报警人告知了《办法》以及快处理赔的相关流程,电话中民警告知当事人须尽快撤出现场。8时16分路口监控显示,当事人仍未撤离现场。指挥中心随即调度民警到场按一般程序进行处理。然而,4分钟后民警到达现场时发现,当事人已经按照《办法》撤离现场。
  几乎同一时间,在工业南路发生的另一起刮擦事故中,事故双方互拍现场后迅速将车停靠到一家4S店门口,互相验证证件后即开车离去。
  早高峰时段,市中交警大队指挥中心也接到多起轻微事故报警。“这些事故责任明确,当事人也都按照《办法》快处快撤,没有造成交通拥堵。”市中交警李娜称。
  市交警支队事故处处长张昭勇表示,新规实施首日执行效果良好,是与市民素质和理赔保障措施分不开的。“新规中,理赔保障十分完善,驾驶员朋友不必担心后期理赔。”张昭勇说,交警部门已经与保险公司建立了联动机制,对于讲诚信的保险公司,交警部门会进行推介,对于缺乏诚信的保险公司,交警部门会将其列入黑名单,承担缺乏诚信造成的后果。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指挥中心统计信息显示,1日早7时至9时,全市共接警57起,符合《办法》规定的轻微交通事故共36起,其中,按规定快处31起,私了5起,轻微事故快处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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