聋哑团伙受审配哑语翻译
2014年04月0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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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4月8日讯(记者 董传同 通讯员 张吉来) 4月8日,由7名聋哑人组织的盗窃团伙案在武城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庭审期间,该法院聘请了一名高级哑语翻译到庭,以保证聋哑被告人能够充分行使陈述、辩护等诉讼权利。
  被告人刘某等七人均系聋哑人,年龄在19至27岁之间,文化程度是小学或初中。去年8月25日,武城县警方接到报警称,该地老城镇东环路的粮食收购点被盗现金和金银首饰共计7.5万余元。经警方排查,发现一名外号为“小马”的聋哑人有作案嫌疑。根据此线索,警方很快在禹城市将其及其他同伙成员抓获。
  据检察机关在法庭上指控,自去年8月份以来,被告人刘某、辛某召集了马某、李某、田某等多名聋哑人,组织他们两两交叉结伙,驾驶摩托车,专门以沿街的百货超市、粮食收购点等门市为目标实施撬锁盗窃,共盗窃作案四起,窃得现金、数码相机等物品一宗,涉案价值9万多元。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七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他们的行为均触犯了刑律,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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