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伴“走”了,房子我就不能住?
76岁老太和继子女起纠纷,三次报警求助
2014年04月1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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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泰安4月10日讯(记者 曹剑 见习记者 杨思华) 76岁梁女士称,她的再婚丈夫一个月前突然去世,丈夫的四个子女要“赶”她出门。老人先后三次报警。
  9日上午9点左右,76岁的梁女士在站前派出所民警陪同下回到家中,老人的衣服鞋子和被褥等被扔了一地。民警介绍,8日下午,梁女士和丈夫四个子女因琐事闹别扭,报警求助。这已经是梁女士第三次报警。
  梁女士说,2001年她和洪老先生登记再婚,一直住在这栋70多平米的房子里。洪老先生有三个女儿和一个儿子,都已各自成家。“我进他们家门十几年了,从来没红过脸争吵过。隔三差五的,这几个子女还过来吃顿饭。”梁女士说,当时老四的孩子5岁,一直是她接送上学,现在18岁了,如同亲孙女。
  一个月之前,洪老先生突然去世,并未留下遗嘱。梁女士说,四个子女把家里的部分东西搬走,又下了“驱逐令”,让她搬出房子。“进他们家门十几年,没有功劳也有苦劳,现在这几个子女这么做,我接受不了。”
  9日下午,洪老先生的大女儿告诉记者,不能听老太太一面之词,但具体“没法说”。而小儿子表示不愿再接受采访,称“会等待法律处理”。
  站前派出所教导员颜世成说,老人已经先后三次报警,派出所传唤过这几名子女,分别录口供。“家庭矛盾还是以调节为主,如果子女构成虐待老人罪,会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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