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市一季度大气质量均有改善,共获7029万元生态补偿
“气质后进生”聊城领走950万
2014年04月1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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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聊城市要求,进出工地的车辆必须经过冲洗,防止尘土带入工地之外的道路。 本报记者 刘红杰 摄
     本报济南4月14日讯(记者 刘红杰 廖雯颖) 从省环保厅获悉,我省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机制首次运行,17城市一季度大气质量同比均改善,获得省级生态补偿共计7029万元。一季度,聊城空气质量综合改善幅度最大,获得950万生态补偿资金,而就在去年,它的全年平均空气质量考核指标还位列全省倒数第一。烟台改善幅度最小,获32万资金。
  根据《山东省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我省将生态环境质量逐年改善作为区域发展的约束性要求,以各设区市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季度平均浓度同比变化情况为考核指标,建立考核奖惩和生态补偿机制。
  我省对各设区的市实行季度考核,每季度根据考核结果下达补偿资金额度。各市完成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每改善1微克/立方米,就能从省里获得20万元补偿资金。如果完不成目标,每恶化1微克/立方米,就要向省里缴纳20万元补偿资金。
  一季度聊城空气质量改善幅度最大,获得950万生态补助资金,其次是莱芜、德州、济南、淄博、菏泽、潍坊、济宁、日照、滨州、东营、临沂、青岛、泰安、威海、枣庄、烟台。
  省环保厅有关负责人表示,省财政预算全年拿出2个多亿的生态补偿资金,第一季度就花了7000多万,如果每个季度都是这样的改善幅度,预算可能不够。但是,他们不怕钱不够花,就怕钱花不出去。“未来7年我省实行分阶段的标准,每年改善情况都做了任务分配,如果生态补偿能花出去,我们就有底气实现大气质量改善目标。”
  该人士称,虽然一季度17市全部实现同比改善,但通过补偿资金的金额就能看出,很多市情况不容乐观,第二季度也许要向省里倒交钱。枣庄、烟台一季度改善幅度非常小,枣庄只得了2.2分,烟台只得了1.05分,和第一名的聊城47.5分相去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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