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区保障房今起接受申请
工作日期间可随时申请,市民不必扎堆,保障资格一年有效
2014年04月1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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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4月14日讯(记者 李园园 通讯员 王肆) 从烟台市住建局获悉,15日起,烟台市中心区(芝罘、莱山)城市中等偏下和低收入家庭可以开始申请保障房了。凡是符合条件的市民,可在正常工作日期间,随时向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提出资格申请,不用担心错过期限后要到第二年才能申请,也不必集中扎堆申请。
  15日开始,烟台市中心区在正常工作日期间,随时受理住房保障资格认定的申请。凡符合条件的家庭应当推举1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申请人,持全体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和户口薄,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受理窗口备案登记,之后再按程序依次办理收入认定和住房保障资格认定。只有经认定取得《住房保障资格证》的家庭,方可申请住房保障。有住房保障资格的家庭既可租赁市场住房,也可租赁政府提供的保障住房,然后领取租赁补贴。《住房保障资格证》有效期为1年。
  过去烟台的住房保障,一年集中申报一次,其间往往形成扎堆申请的情况。如今改为住房保障资格常态化申请。“市民不必扎堆某一时间申请,也不必集中在开始的前几天,只要是工作日,都能办理相关业务。”烟台市住房保障中心副主任迟乔说,住房保障资格实行三级审核制度,街道办事处、区住房保障部门和市住房保障中心根据规定按月对申请家庭的基本信息进行审核、公示,时间约2个月。
  市民可登录“烟台住房保障网(http://218.56.40.230/)”查询相关信息。此外,市民可到受理窗口索取《政策指南》,也可拨打住房保障咨询电话:6615085、6615023(烟台市住房保障中心),6608735(芝罘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6890159(莱山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
  新就业无房职工和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保障申请工作暂未启动。何时启动,烟台市住房保障中心将另行发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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