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申请保障到领取补贴,整个过程要走三步
2014年04月15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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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李园园
根据相关政策,今后烟台市中心区住房保障的主要方式是发放住房租赁补贴,整个过程基本分为三步走。第一步:申请住房保障资格认定,取得《住房保障资格证》;第二步:租赁市场住房或保障住房;第三步:申领住房租赁补贴。具体怎么申请?需要准备哪些材料?本报为您列了流程表。
第一步:住房保障资格认定
1.备案登记
在正常工作日期间,申请人持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住房保障窗口填写一份《住房保障备案登记表》。符合要求的,受理单位向申请人出具《收入认定委托书》。
2.收入认定
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收入认定委托书》,到街道办事处民政窗口申请收入认定,填写《中低收入家庭登记档案册》并提交相关的申请材料。对材料齐全、核对无误的,受理单位向申请人出具《收入认定受理回执单》,注明收入认定结果的查询时间、地点。填写《中低收入家庭登记档案册》时,申请人与家庭成员信息务必与《住房保障备案登记表》上填写的申请人与家庭成员信息一致。收入认定的具体程序,按民政部门有关规定办理。
3.资格申请
收入认定结果符合条件,申请人可以在街道办事处住房保障窗口领取并填写《住房保障资格申请认定书》,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4.审核认定
住房保障资格实行三级审核制度。街道办事处、区住房保障部门和市住房保障中心根据规定按月对申请家庭的基本信息进行审核、公示。三级审核认定周期约为2个月,以市住房保障中心发布的资格公示时间为准。
5.发证
对通过资格认定的家庭,到街道办事处住房保障窗口领取《住房保障资格证》。《住房保障资格证》有效期为1年。在有效期内,保障家庭可以按规定租赁政府投资建设的保障住房,也可以自行在市区租赁具备使用功能的市场住房。
第二步:租赁保障住房
1.发布公告
保障住房具备配租条件后,市住房保障中心向社会发布公告,公布房源项目、位置、数量、套型面积、租金标准以及申请期限等信息。
2.提出申请
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和《住房保障资格证》,在申请期限内到市住房保障中心办事窗口提出配租申请。
3.确定配租对象
烟台市住房保障中心采取综合评分等方式,确定配租对象和配租顺序,并向社会公示。保障住房的轮候配租规则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另行制定。
4.配租
烟台市住房保障中心按公布的顺序组织配租。租赁双方按规定签订《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履行相关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步:申领住房租赁补贴
1.申请
已承租市场住房或保障性住房的保障对象,每月15日前可以凭相关证明到市住房保障中心办事窗口填写《住房租赁补贴申请表》。其中,承租市场住房的,申请时须出具本人身份证、《住房保障资格证》和与出租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房屋的房产证或其他合法权属证明、地税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发票;承租直管公房的,须出具本人身份证、《住房保障资格证》和与产权单位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房租缴纳证明等材料;承租保障性住房的,须出具本人身份证和《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
2.核准
烟台市住房保障中心核对申请材料,按规定标准核算补贴金额,按月报财政部门批准拨付资金。
3.发放
烟台市市住房保障中心与保障对象签订《住房租赁补贴协议》,建立相关银行账户,从次月起发放住房租赁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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