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驾车,男子拘役六个月
并处罚金2.5万元,酒精含量曾创纪录
2014年04月1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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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4月14日讯(记者 周衍鹏 通讯员 尹姝) 日前,平度法院审理了一起醉酒驾车案件,醉驾司机张某因危险驾驶罪被判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二万五千元。据了解,案发时张某血液中乙醇含量达到431mg/100ml,刷新青岛市醉酒驾驶最高纪录。
  2013年5月20日17时左右,在平度市厦门路与贵州路交界处,一辆小客车与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追尾相撞,两车皆有损坏。民警赶到现场时,牵引车内已经没人,而小客车内司机则将车门紧闭,民警反复拍打车门,喊了将近十分钟,才打开车门。结果刚一开车门,一股浓浓的酒味就散发出来。民警随即准备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测试,司机此时却不肯配合。民警只好带其到医院进行抽血化验,测试结果竟达到431mg/100ml,超醉驾标准5倍多,创下青岛市醉酒驾驶最高纪录。
  经审讯得知,司机张某是平度人,当天中午,张某应邀参加亲戚婚宴,喝到下午3点左右,又召集一帮朋友一起喝酒,前后一人共喝了两瓶白酒、4瓶啤酒。喝罢,不顾朋友劝阻,张某又执意开着小客车回家,结果与顺向停靠在道路右侧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追尾相撞。
  日前,平度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的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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