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下发《关于解决职工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12101名退休人员医保与单位脱钩
2014年04月1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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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4月14日讯(记者 王浩奇 通讯员 宋广杰 闫道举) 本报2月23日曾报道过《退休人员医保与单位脱钩》,记者近日从莱芜市人社局医保处获悉,自退休人员医保统筹待遇与单位脱钩政策实施以来,莱芜确认符合脱钩条件的12101名退休人员已经实现医保与单位脱钩,现在,他们的医保统筹待遇已与单位是否正常缴费无关。
  今年年初,莱芜市下发了《关于解决职工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自今年1月1日起,将符合脱钩条件的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统筹待遇与单位缴费脱钩。为将这项民生工程更好地贯彻落实到位,人社部门专门成立了工作组,制定了工作方案,加大排查摸底力度,并积极与有关单位对接沟通,认真做好退休人员身份确认和缴费测算工作,确保了符合条件的企业和退休人员一个不漏,应缴基金一分不少。
  按照政策要求,用人单位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医疗保险累计缴费达到最低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且医疗保险个人实际缴费年限达到10年以上的,退休人员医疗保险统筹待遇与单位缴费脱钩。医疗保险个人实际缴费不满10年的,按本人最后一次缴费基数和补缴时单位缴费比例由单位一次性补足10年,自缴费次月起退休人员医疗保险统筹待遇与单位缴费脱钩。莱芜市医保处经过认真摸底测算,共确认莱芜市12101名退休人员符合条件,相关手续办理完毕后,他们即可连续正常享受医保统筹待遇,不用再跟着单位在职职工缴费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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