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自制燃料醇油卖给上百个饭店
新泰两男子涉案60多万被批捕
2014年04月1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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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泰安4月15日讯(记者 王伟强 通讯员 韩增峰 潘相兵) 新泰两男子没有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非法购买甲醇,掺水后制成燃料醇油,卖给上百个饭店,涉案价值60多万元。12日,两人被依法逮捕。
  2月28日下午3点左右,新泰市公安局青云派出所民警徐安强、李前和治安大队民警巡逻至府前大街一酒店时,发现一辆灰色客货轿车停在门口,车内装着五六个大塑料桶,每个桶约有二百斤。一个30岁左右男子从车上搬下塑料桶后,用管子往小桶中倒液体,行迹十分可疑。民警停车查看液体是什么东西,询问车主刘某得知,桶内装的是醇油。醇油属于易燃物品,在街上随意倾倒,存在安全隐患。于是,民警将刘某口头传唤至青云派出所询问。
  经询问,刘某供述了2012年5月份以来,伙同李某在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购买甲醇,掺水后销往新泰市城区及周边饭店,充当燃料。后来民警赶往刘某所住的小区,发现楼下车库成了“仓库”,里面存储了八九桶兑好的醇油,共有二三千斤。
  民警说,刘某和李某两个人是同学,从网上查询得知,醇油属于新型清洁能源。看到有利可图,两人合伙买了一辆车,非法买来甲醇,掺水后制成醇油,销往百余家饭店。从2012年至今,两人涉案价值达60多万元。“他们不仅在街上直接销售燃料,还在关着门的车库内自己勾兑,周围都住着居民,非常危险。”民警说。
  3月7日,青云派出所联合治安大队将涉嫌非法经营的犯罪嫌疑人刘某、李某刑事拘留。4月12日,经新泰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犯罪嫌疑人刘某、李某被执行逮捕。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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