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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下区创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对居民小区和居民住宅楼等
环境卫生专项整治的通告
历下区各住宅小区住户、辖区各单位宿舍住户:
为扎实深入有效的推进历下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决策部署,历下区创卫指挥部决定,从即日起对辖区内居民小区、居民住宅楼、单位宿舍等环境卫生进行专项整治,为确保整治效果特通告如下:
一、整治标准:
1、楼道内无乱堆乱放、乱涂乱画现象;
2、小区内无乱搭乱建、乱披乱挂、乱堆乱放、乱涂乱画、乱扔乱倒现象,无积存垃圾和容易积水的盆盆罐罐,无积尘、污迹、可视垃圾、卫生死角;做到干净、通透、整洁、有序;
3、小区机动和非机动车辆划位停放,整齐有序,无乱停乱放现象。
二、时间要求:从即日起至4月20日止,各住户对在小区及楼道公共区域内堆放的物品自行清除,逾期不清除者将作为无主处理。
三、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区公安局、区城管执法局、街道办事处将联合执法,对不积极配合、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辱骂、威胁、殴打执法人员者,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专项整治结束后,区、街城管执法部门将加强巡逻检查,坚决遏制反弹,再发现随意倾倒垃圾、乱贴小广告等破坏环境卫生现象,要及时依法查处。
五、全体居民要增强环境保护意识和公德意识,倡导文明、卫生、健康的生活理念,自觉维护整治后的环境卫生,并积极制止和举报损害环境卫生的不良行为,保持整治成果,为优化城市人居环境,美化市容市貌,提升城市品位,顺利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做出应有的贡献。
特此通告。
历下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指挥部办公室
201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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