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方车损超2000元也可快速理赔
市区范围内轻微交通事故简易程序统一纳入快速理赔中心处理
2014年04月1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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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4月16日讯(记者 蒋大伟 通讯员 王斌) 16日,烟台市区北马路汽车站门前接连发生两起小刮擦,四辆车并排堵在北马路上,导致早高峰时的北马路出现拥堵,而当事人均未选择快速理赔的方式。据了解,自2009年快速理赔实施到2013年底,快速理赔事故数量整体出现下降趋势。2014年2月,烟台市交警部门市区轻微交通事故简易程序统一纳入快速理赔中心处理,单方车损超过2000元的轻微事故也可通过快速理赔方式。
  “2014年2月17日,烟台市交警部门市区轻微交通事故简易程序统一纳入快速理赔中心处理,芝罘区和莱山区范围内的车辆出现轻微交通事故,事故单方的车辆损失价格超过2000元,原先不能通过快速理赔途径解决,现在统一归入快速理赔中心进行处理。”烟台市道路交通事故快速理赔中心王警官说。
  16日,记者在烟台市道路交通事故快速理赔中心服务大厅看到,在一张写着轻微交通事故处理席签的桌子上分别有写着交警一大队、交警二大队、交警三大队和交警四大队标签的文件夹,“这些都是各个大队辖区轻微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的备案,这样有利于各个大队进行统计。”快速理赔中心的李警官说。
  “原本这些轻微事故的简易程序处理都是由各个大队分别进行处理,现在简易程序纳入快速理赔,统一由快速理赔中心进行处理。”理赔中心的王警官介绍说。
  据王警官介绍,以前单方车损不超过2000元的轻微事故仍然按原先的快速理赔方式处理,事故双方通过签订《烟台市轻微交通事故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协议书》解决,而单方车损超过2000元的轻微事故,现在统一到快速理赔中心处理,通过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简易程序)进行处理。
  “单方车损超过2000元的轻微事故,统一到快速理赔中心处理,弥补了以前快速理赔对于单方车损的限制,更多的轻微交通事故可以通过快速理赔方式解决。”王警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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