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交完钱,房门却被换了锁
原来房子已经被卖,房主的儿子却想私自当房东
2014年04月17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记者 苑菲菲

  从泰安来烟台打工的巩先生3月份通过芝罘区高超中介租了一套二室一厅的房子,和“房东”小周签了合同后交了一季度房租和押金共4600元钱。可当他4月份打算入住时却发现,锁被人给换了。巩先生这才知道,这房子是小周父亲的,已经被卖掉了,自己不可能入住了。如今小周联系不上,中介和小周父母又互相推脱,这钱该找谁要,巩先生也没了主意。
交了钱后 “房东”不见了
房主说,儿子出租房子,他们不知情
  “我这钱也给了合同也签了,房子现在住不了钱还要不回来吗?”14日上午,记者见到了巩先生。巩先生说,他和妻子3月份从泰安到烟台来打工,找工作之前,想先租套房子住着。3月30日,他通过芝罘区高超房产中介看了毓西路18号的一套房子,当时觉得这套两室一厅的房子不错,巩先生就和房东小周在中介签了房屋租赁合同,并按照合同交了3个月的租金3600元和押金1000元,小周则给了巩先生2把钥匙。
  按照合同规定,巩先生的租房日期是从2014年4月3日到2015年4月3日,房租按季度交付。4月2日,巩先生去收拾房子时却发现,钥匙打不开锁了,找邻居问才知道这锁已经被小周妈妈给换了。“他(小周)妈通知我说这房子已经卖出去了,她不可能再让我住进去。”巩先生说,他发短信给小周问怎么回事,小周没有回复,打电话给小周,对方也不肯接,到现在小周的电话已处于无法接通状态。
  巩先生说,他打电话给小周父母,对方表示不为孩子承担这个责任,让他找中介解决。而中介不管,到工商所投诉,中介却以提供信息正确为由对此事不负责,并建议巩先生以诈骗为由到派出所报案。巩先生到南大街派出所报案,但民警表示这属于合同纠纷,建议他到法院或者信访办处理。
  14日,记者联系到小周的父母。小周妈妈说,他们3月底就通过中介把房子卖出去了,目前正在办理相关手续,夫妻俩卖房子之前就已经搬走了,只剩儿子一人还住在老房子里。对于儿子将房子租出去这事,他们并不知情,直到巩先生去看房子时邻居通知了她,她这才知道儿子背着她把房子给租出去了。小周妈妈说,儿子已经24岁了,之前她为儿子也背过不少债,这次她不想再管这事。小周父母认为,房产证上写的并非小周的名字,中介在租房子时不看房产证就帮人租房子,程序上有漏洞,巩先生应该找中介为此事负责。
中介说,自身无责但可出庭作证
  随后,记者又和巩先生一起来到芝罘区文化路上的高超中介。工作人员刘先生表示,巩先生的确是通过他们租了毓西路的那套房子,但他们提供的信息是正确的,不应该对此负责。刘先生说,当时小周提供了自己的身份证,上面的地址和要出租的房屋的地址是一致的,且事后也证明小周虽然不是房主却是房主的儿子。
  “他和父母的户口是在一块的,也没结婚搬出去住,现在父母把房子卖了他把房子租出去了,应该由他父母把租金退给巩先生。”刘先生说,他们只是收了巩先生100元钱为其提供租房信息等服务,不能为此负责,若巩先生将房东告上法院,他们愿意为巩先生作证。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