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卖奶粉出问题先行赔付
岛城千余药店资格过筛,承诺假一赔十
2014年04月1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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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日,执法人员对岛城一家经营奶粉的药店进行检查。 (市食药局供图)
     本报4月16日讯(记者 吕璐) 日前,岛城食药部门启动药店清理规范行动,对1297家有经营乳粉资质的药店逐户复查和规范。16日,多家大型连锁药店向社会做出承诺,所销售的奶粉,假一赔十,并先行赔付。
  在岛城现有的4700余家药店中,有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资质的共有1297家。在16日召开的全面规范药店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工作会议上,市食药局食品流通监管处处长孙立伟介绍,4月起,市食药局执法人员已开始对这些药店逐一进行清查审核。销售奶粉的药店必须符合食品流通许可规定;无因经营假冒伪劣药品被有关监管部门予以处罚的记录;符合省食药监局关于药品零售企业许可条件规定的区域和经营面积,不占用法定的药品经营区面积;具备专区专柜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经营环境、条件和设施;从业人员持健康证上岗并具有提供婴幼儿配方乳粉消费专业指导能力等。
  根据监管细则,凡出现一次销售不合格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暂停经营许可一年,连续出现两次的,吊销其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许可。经整改后仍达不到许可条件的经营单位,注销或吊销其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许可。
  孙立伟介绍,下一步将对洋奶粉严加监管。对华出口婴幼儿乳粉的境外生产企业应按照质检总局相关规定,办理注册。自今年5月1日起,未经注册的境外生产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不允许进口。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其报检日期到保质期截止日不足3个月的,不予进口。
  另外,自4月起,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中文标签必须在入境前已直接印制在最小销售包装上,不得在境内加贴,产品包装上无中文标签或者中文标签不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一律按不合格产品做退费或销毁处理。
  会上,百姓阳光、医保城、康杰、丰硕堂、众生、百草厅、海森特、利群等主要连锁药店向社会做出承诺,销售问题奶粉将假一赔十,并先行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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