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换发申请截止到4月20日
2014年04月1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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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滕州4月16日讯(记者 张冬梅 通讯员 贾福永) 16日,记者了解到,近期,滕州市安监局启动了2014年烟花爆竹常年许可证换发工作。此次发放范围为滕州市范围内从事烟花爆竹常年经营(零售)的单位。
  滕州市安监局的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换证要满足一定的安全条件,如:符合全市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规划;负责人和销售人员经过烟花爆竹有关专业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实行专店销售,明确专人管理销售现场安全,零售场所的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保证安全通道畅通,店内不准住宿、生活,不准与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同店经营。烟花爆竹的存量不得超过30箱;不得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严禁在居民区内和居民楼下底层商铺设立烟花爆竹销售点;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设施等重点建筑物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店内电气线路、灯具等全部为防爆电气等。“此次常年零售许可证受理期限截止到4月20日。”工作人员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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