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盐专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废止
只是下放审批权,食盐仍专营
2014年04月22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济南4月21日讯(记者 林媛媛) 21日,国家发改委宣布即日起废止《食盐专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本办法于2006年4月由设于发改委的盐业管理办公室下发。
  消息发布后,中国盐业协会很快在官网上发表了说明,称废止《食盐专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并不意味着取消食盐专营,国务院发布的《食盐专营办法》继续有效,食盐专营政策目前没有变化。
  对于这一说明,山东省盐务局副局长于本杰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认同。“这个管理办法是2006年发布的,当时发改委主管盐业,但是2008年工信部成立之后,盐业行政管理职能就转由工信部承担了。”于本杰说,“这份管理办法在废止之前就已经失去了实际作用,此次废止可以说是政府的一次简政清理。”
  于本杰介绍,食盐专营许可证包含定点食盐生产许可证、食盐批发许可证和食盐准运证三种。“批发许可证一直是国务院印制,各省盐务局发放;准运证也在2012年由工信部下放到省里。”于本杰说,定点许可证以前采用的是各省提初审意见后国务院审批的方式,但2013年也下放到了各省盐务局,“也就是说,现在三证的审批权限都在省里。”
  此次许可证管理办法废止是否会影响地方盐业的发展,于本杰认为影响基本可以忽略不计。“这个文件的废止对于目前盐业的行政管理职能没有任何变化,所以也很难说到影响。”  
  本月初在北京举行的全国盐业产销座谈会上,中国盐业协会理事长董志华表示,2013年对中国盐业来说是困难的一年。“以工业盐市场为例,目前中国工业盐市场面临严峻考验,行业存在产能过剩和进口量增加的问题。”中国盐业协会预计,2014年中国盐业市场的现状还将继续。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