敏感的城中村改造
2014年04月2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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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蒋龙龙        
  
  在连日来的调查和采访中,记者发现,相关负责人对城中村改造的政策多语焉不详,或者直接给记者讲,“城中村改造工作太复杂、太敏感了,稍有不慎便可能引起较大的社会问题。”他们为何这样敏感?
  诚然,与较为成熟的棚户区改造政策相比,城中村改造涉及的方方面面很多。一位基层负责人曾经这样告诉记者,城中村政策是由村民到市民的完全变化,不仅涉及到居住条件的改善,还涉及到社会保险、户籍、生产生活方式的改变。今年城中村改造文件的出台就先后进行了100多次会议,经过相当激烈的争论,才基本确定政策。
  探访中,还有一些基层负责人向记者反映,一些政策来回变,“把本来不敏感的政策变得敏感了。”记者查询发现,近些年,济南市关于城中村改造就出台了4个文件,分别是2005年济南首次出台的《关于加强和规范城区旧村(居)改造工作的意见》(济发〔2005〕20号)、2009年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快市区村庄改造建设的意见》(济政发〔2009〕31号)、2011年下发的《关于加快中心城城中村改造的意见》(济政发〔2011〕15号)和2012年出台的《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心城城中村改造工作的通知》(济政办发〔2012〕31号)。文件之间精神虽有传承,但是每次都会出现政策微调。有基层负责人这样告诉记者,“文件的改动说明政策越来越完善,但变动却让基层办事感到无所适从,不知怎么着手,也不敢讲话。”
  调查中,更有基层负责人透露,城中村改造审批手续涉及众多部门,耗时长而且不容易办理,所以一些项目的手续并不完备。这也成为他们不愿多讲的理由。
  但是,城中村改造不仅涉及到城市将来的发展,而且关涉众多的居民。既然大的政策已经定下来,就应该在做好前期工作的基础上,搞好衔接,该配合的配合,该出细则的出细则。一定的谨慎和细致是可以理解的,但如果以敏感为由藏着掖着,就不是合适的工作方法了。
  尤其是基层单位,直接面对居民,对政策理解不透的应该及时对接,吃透政策,这样才能更好地向居民进行讲解。而对于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也应及时反馈,寻求解决的办法。只有多方共同努力,而不是相互推诿或不作为,城中村改造才能“脱敏”,才能更顺利,城市也才能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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