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评
法律啊,断了抄袭者的后路吧
2014年04月2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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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小朋友抄作业到电视剧抄桥段,人们对抄袭早已见怪不怪,甚至还存在抄袭之后,抄袭者比原作者获得更多名利,受到惩罚却有限的现实。所以抄袭盛行。靠道德呼吁禁止抄袭就像蜻蜓点水,难以根除,杜绝“抄袭”的后路,还得靠法制。
  面对抄袭,打官司吧,费时费力,且即使胜诉获得的赔偿也不多,许多创作人觉得有那工夫不如多写点作品实惠。抄袭者也不以为意,既然违法风险这么小,又存在获得巨大回报的可能性,干吗不抄。谷建芬老师曾说过,侵权就像中国式过马路,人人知道是违法,但很多人都在做。
  人人都知道抄袭不对,但对抄袭者的追查却是件麻烦事。琼瑶面对的侵权风波多了去了,十几年前她就曾经为了旧版的《还珠格格》打过一场官司。结果持续了4年,胜诉后获赔20万元人民币,“其实这还不够我们付律师费的,但是那个出版商就不付20万。”针对此次于正的《宫锁连城》涉嫌抄袭《梅花烙》,深知打维权官司艰辛的琼瑶无奈表示:“我老了,打不动官司,如果我还年轻,我一定跟于正打官司打到底。”
  本来是被侵权,一场官司打下来,反倒是受害人身心俱疲,还不一定能有好结果。久而久之,不少创作者面对侵权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虽然创作者声称抄袭、侵权不仅是法律问题,也是道德问题,但法律不给力,道德约束效果有限,所以依然要老生常谈,要加强相关的法制建设。这样,以后再遇抄袭就不用担心互相“扯皮”许久而没有结论了,直接诉诸法律,让法律保护知识产权吧。        (李渊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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