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名劳模和先进工作者获表彰
其中本报曾对多人进行重点报道
2014年04月2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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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菏泽4月28日讯(记者 赵念东) 28日上午,菏泽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在和平大酒店召开,市委书记于晓明,市委副书记、市长孙爱军出席会议。会上,对菏泽市100名市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进行了表彰,并每人发放奖金3000元,同时,对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五一劳动奖章、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章和全国工人先锋号获得者进行表彰。
  2011年以来,各行业工作者在菏泽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为全市社会经济作出积极贡献,其间,涌现出一批爱岗敬业、勇于奉献、成绩显著的先进模范人物。为表彰先进,促进工作,根据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委员会评选结果,菏泽市政府决定分别授予国网山东曹县供电公司党委书记马献彬等100人“菏泽市劳动模范”或“菏泽市先进工作者”称号,并每人发放奖金3000元。
  会上,山东省呈祥电工电气有限公司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山东省三利轮胎制造有限公司车间主任王庆梅和郓城县人民法院院长张万松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山东巨润建材有限公司余热发电班和东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获得全国工人先锋号,菏泽市地方税务局等4个单位荣获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状,菏泽市中医医院长郝敬忠等15人获得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章,巨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城关信用社等6个单位获得山东省工人先锋号。
  于晓明在会上指出,受到表彰的劳动模范与先进工作者是广大劳动群众中优秀代表,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了不平凡的业绩,为全市劳动群众树立了学习榜样,希望他们珍惜荣誉,戒骄戒躁,用自己的模范行动影响、带动社会,为菏泽科学发展,加快发展注入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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