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边捡到驾驶证贴上照片就敢用
2014年04月3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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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96706热线消息(记者 张泰来 实习生 岳倩南) 交警查酒驾查处一名酒司机,回到大队录取违法信息时却发现所扣的驾驶证的照片与系统里登记的照片判若两人。等到第二天,车辆对应的信息也没有了踪影。这是怎么回事?
  事情还要从一个月前的3月30日说起。那天,槐荫交警大队经四路中队民警在段兴西路查处酒驾时,一辆面包车驾驶员涉嫌酒驾,被民警扣留了驾驶证。在告知驾驶员第二天到大队接受处罚后,民警把驾驶员放行。
  “回来录入违法信息时才发现问题。”经四路中队中队长于向阳说,他们发现驾驶证的照片跟系统里对应驾驶证登记的照片完全对不上号。经过比对车管系统里的庞某的照片跟暂扣驾驶证上的照片,发现两人是一个人,判断出酒驾嫌疑人的真实姓名就是庞某,而经过查询,他从来没有取得驾驶资格。这就意味着庞某不但涉嫌酒驾,而且涉嫌无证驾驶。
  第二天,庞某没有去接受处罚,再到车管系统查询也找不到庞某驾驶车辆信息。根据前一天打印出来的信息,办案民警登录人口系统,找到了庞某的居住地址和联系方式。
  “为了避免打草惊蛇,我们没有立即跟嫌疑人联系,把案件信息移交给了槐荫巡警四中队。”于向阳说。巡警跟庞某取得了联系,28日上午,庞某来到了槐荫巡警四中队,供认了自己伪造驾驶证酒驾的事实。
  原来,庞某是一家汽车维修公司的工作人员,自己并没有取得驾驶证,一年多之前“捡”了一本驾驶证,就换上了自己的照片,拿着上路蒙混过关。当天被查处酒驾后,害怕被交警找到,他在第二天就把面包车卖了,这就是交警第二天在车管系统上找不到这辆车信息的原因。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庞某涉嫌无证驾驶要处以1000元罚款,15日以下拘留,酒后驾驶处1000元罚款,伪造驾驶证处2000元罚款,15日以下拘留,三项合并,决定对其处以4000元罚款、20日以下拘留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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