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没成交为啥不退中介费
律师认为若协调不成可走法律途径
2014年04月30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4月29日讯(记者 贺莹莹) 29日,在德州工作的鄢先生向本报反映,他本想通过中介购买一套二手房,由于无法开具收入证明,贷款办不下来,导致房子无法过户,但中介还想扣留2000元的费用,鄢先生认为很不合理。
  “今年年初我通过鑫源房产看中了一套广厦水晶城的房子,共91.5平方米,33万,中介费按总房款的百分之一收取。”鄢先生告诉记者,由于他是司机,没有固定的收入,所以贷款难办下来,中介承诺缴纳1000元可代办收入证明,“再加上3300元的中介费和500元的过户费,我一共给中介交了4800元,并且三方在今年的1月6日签订了购房合同。”
  虽然收入证明办下来了,但是在银行审核的环节没有通过,导致房子无法购买,“我想把钱退回来,但是中介怀疑我和原房主私自联系,就把中介费扣了,说是到12月份,确定我俩没有私自交易后才能退还,而且也没有给我签协议。”鄢先生说,他认为这说法没有证据,不合理。
  “由于这处房产属于河北,在办理收入证明的时候跑了五趟,而且还托关系,我们只是说协助,虽然最后没有办成,但一千元收入证明费不能退,并且中介费也要扣除1000元。”鑫源房产的张经理说,为了防止他俩私下成交,公司就把中介费暂时扣下,等12月份再把剩余的还给他,可以签订书面协议。
  记者咨询了天衢律师事务所,张律师告诉记者,起初中介伪造收入证明的做法就是不恰当的,无论他们为此事费了多少精力,都应该退还鄢先生的费用,现在最好的办法就是找第三方协调,如果协调不成就只能走法律途径了。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