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假发票逃税?逃不掉!
为逃税漏税购买假发票,男子受不住心理压力投案自首
2014年04月3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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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鄄城4月29日讯(记者 李德领 通讯员 曹牧) 一男子经营砂石料场,为达到逃税漏税的目的,涉嫌购买假发票,事发后外逃,但因受不住心理压力,终在27日投案自首。
  27日,一男子来到济宁市嘉祥县卧龙山派出所投案自首,声称自己两年前在与鄄城县某单位做的一单生意中逃税。经过核实,当日,鄄城县公安局经侦大队赶赴济宁市将犯罪嫌疑人带回。
  原来,犯罪嫌疑人杜某是济宁市嘉祥县人,2003年和家人在当地经营了一家名为“鲁西南”的砂石料场,平时生意还算红火。2012年6月,鄄城县某单位一工程需要大量石子,杜某通过竞争中标后,于2012年6月至12月期间向鄄城某公司销售了共55690吨石子,价值两百余万元。
  事后,杜某前往鄄城某公司索要货款时,得知该公司需要山东省增值税普通发票才能支付货款,此时,杜某心里却犯起了愁。巨额货款同时也意味着不低的缴税额,杜某的厂子是小规模纳税人,每月只能开具10万元的发票,如果超出的话,缴纳的税款就高了。
  正犯愁时,杜某突然想起2012年7月份有人给他一张名片,名片的内容是代开各种发票。假发票制作完成后,杜某拿着假发票顺利地向鄄城该公司领取了部分货款。尝到甜头后杜某以同样的方法于2012年的7月至2013年4月期间,分9次共开具了9份发票,成功从鄄城某公司领取了两百余万元的货款,并向代开发票人支付了5万余元费用。事后,经鄄城县国家税务局鉴定,杜某出具的9份发票涉嫌假发票,随即鄄城该公司向鄄城县公安局报案。
  接到报案后,鄄城县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对鲁西南料场涉嫌逃税案进行侦查,经初查,犯罪嫌疑人杜某于2012年7月至2013年4月向鄄城某公司出具的9份发票均属假发票。经侦大队立即对杜某进行抓捕,但犯罪嫌疑人杜某如石牛沉大海,杳无音信。鄄城县公安局依法对该案责任人杜某在公安系统内实施网上追逃。经过公安机关的不懈努力,犯罪嫌疑人杜某承受不住心理压力,于2014年4月27日上午投案自首。
  目前,犯罪嫌疑人已经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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