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闹事还殴打出警人员
致一联防队员轻伤,仨嚣张男子受到法律制裁
2014年04月3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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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4月29日讯(记者 王在辉) 4月25日,东港区人民检察院对殴打昭阳路派出所出警人员的两名男子以妨害公务罪依法做出批捕决定。3月21日,三名男子酒后在日照七村东西街上闹事,民警赶到后欲将三人带回派出所询问,三名嫌疑人拒不配合,拉扯殴打出警人员,致三名出警人员受伤。
  3月21日,许某、仉某某和许某某三人喝了点酒,在福海路与王某因琐事发生争执,三人借着酒劲就将对方打成轻伤。随后,王某拨打110报警,接警后昭阳路派出所民警带领联防队员赶到现场了解情况,未发现嫌疑人。
  当天下午5点多,昭阳路派出所再次接到报警称三名嫌疑人在一辆出租车上,已行至海曲路与昭阳路路口。随后,民警带领三名联防队员开警车迅速赶往海曲路与昭阳路路口,最后在路口东边的公交站牌处截停该出租车,欲将三人带回派出所询问。面对办案民警,三名嫌疑人态度嚣张,拒不配合,与出警人员推扯,并殴打出警人员,致出警人员三人不同程度受伤。
  最终在现场群众的帮助下,三名犯罪嫌疑人被控制,并带回昭阳路派出所接受询问。然而在开往派出所的警车上,两名犯罪嫌疑人再次对坐在后排的一名联防队员进行了殴打。之后经鉴定一名联防队员的伤情构成轻伤,三人被依法刑事拘留。
  4月25日,东港区人民检察院以妨害公务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许某某和仉某某,现羁押于日照市看守所,另一名犯罪嫌疑人许某因涉嫌寻衅滋事被东港公安分局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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