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后资金资助管理办法出台
2014年04月3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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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4月29日讯(记者 许君丽 通讯员 董衍飞 于承恩) 威海市出台了《威海市博士后资金资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首次将博士后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保障范围。
  新出台的《威海市博士后资金资助管理办法》,设立了设站单位科研资助和奖励、博士后创新项目启动资金和奖励、合作导师资助和奖励,对每年都新招收博士后开展应用项目研究,取得较好设站效益的,给予每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5万元的科研资助;当年度未招收博士后人员进站的,不予发放科研资助。
  同时,《办法》对进站博士后科研人员开展具有创新性或创业前景应用项目研究的,对博士后人员站内合作承担的科研、技术开发项目,属国内外首创或领先水平,项目产业化前景显著,经考核评估,给予相应等级的一次性奖补,并授予博士后研究人员“威海市优秀博士后”荣誉称号。奖补资金分15万元、10万元和5万元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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