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车私用
2014年05月01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严肃查处

  本报4月30日讯(记者 刘振 通讯员 高德刚 刘平) 近日,临邑县下发专门通知,“五一”期间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利用公车进行旅游、探亲访友、接送子女往返学校等非公务活动,凡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据了解,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改进作风的各项规定,剥开四风“隐身衣”,临邑县对全县公务用车数量分布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统计摸底,纳入公车监督管理系统软件,并抓住重要节点加强公车监督。“五一”期间,临邑县将组成多个检查组,通过对车辆号牌、型号等信息的数字化核对,严查公车私用等违规行为。同时公开监督举报电话,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对违反规定的公车私用行为,一经发现公开曝光,并按有关规定对当事人及相关领导进行严肃处理。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