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人组团偷了57只家畜贩卖
2014年05月0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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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热线6610123消息(记者 苑菲菲 通讯员 王蕾 安松林) 从2013年到2014年2月,宋某等5人组团盗窃,辗转龙口、蓬莱等地,偷了他人圈养的毛驴、山羊等家畜57只,连放羊的狗也不放过。4日,5人因涉嫌盗窃罪,被龙口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据悉,这个“灰太狼”盗窃团伙从2013年开始作案,作案地点选在蓬莱、龙口等地,宋某、吴某、迟某、史某和宋某某用锤头钢钎凿牲口圈墙,多次盗窃他人圈养的毛驴、山羊等家畜,还把多户人家的放羊的狗偷走了。
  经过民警侦查和多次蹲点,5人落入法网。公安机关现已查证该团伙作案6起,盗窃毛驴、山羊共57只,涉案价值10万余元。其中,宋某参与作案6起,涉案价值近6万元;宋某某参与作案3起,涉案价值近6万元;史某参与作案3起,涉案价值近5万元;吴某参与作案3起,涉案价值近6万元;迟某参与作案5起,涉案价值7万余元。
  该犯罪团伙组织严密,分工明确,一般是宋某、史某、迟某、吴某负责着手盗窃家畜,宋某某负责将偷来的家畜拉走销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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