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灭违建最好从萌芽“斩杀”
2014年05月07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陶玉山         

  据齐鲁晚报5月6日C3版报道,6栋没有土地、规划手续的违章别墅藏身历城仲宫镇月亮湾景区,国土部门正在查处。
  这些位于南部山区的野别墅存在着严重危害是不言而喻的。不仅造成了植被破坏和水土流失,而且对济南市的大水缸——卧虎山水库的水源容易造成污染。同时,还会带来消极的负面“示范”影响。早在2005年8月,济南市政府就发布通告,南部山区禁止建别墅建筑。有关部门几乎每年都要集中开展整治行动,拆除一些违法违章建筑。所以,当又一批违法建筑被查处,让人不禁为之拍手叫好。
  但另一方面,违章建筑无论是建设还是拆除付出的代价、造成的浪费,都无疑是巨大的。报道中提到,这几栋野别墅对外公开售价近200万元一栋。如果已有人购买,则到野别墅被拆除的时候,购买者或将血本无归。这样又会增加一重经济矛盾和些许社会不安定因素。如果在违章建筑刚一动工时,就能及时制止,则违建者和管理方都能避免人力物力的巨大浪费。为何违章建筑建设者对政府规定置若罔闻、顶风而上、不断向法律法规挑战?非要将违章建设“进行到底”?这一方面是他们法律意识淡薄和抱有侥幸心理,另一方面就是他们有空子可钻,即执法监管力度没有严厉到可以威慑他们不敢动工。
  虽然在查处违章建筑的行动中会面临各种阻碍,如报道提及有关部门解释,开发商抵触情绪很重、停工令不起作用。但办法总比困难多,如果查处监管再有力些,执法效果就会不同。在最早建成的两栋别墅之间,记者还发现一块圈起来的土地,面积大约为200平方左右。地上有挖地基施工的痕迹。历城国土监察大队有关工作人员说:“在这块地上他们准备挖地基再建,我们巡查时发现,责令停工。现在查得很紧,把建设的苗头压下去了。”
  与其亡羊补牢,不如未雨绸缪。因此,笔者建议有关方面在重拳出击坚决整治违建的同时,更要在预防和防止违章建设反弹上下工夫。对待违章建筑应如同交警查酒驾一样零容忍。不断总结经验教训,完善监督管理制度,实行责任明确包干到人的问责制,加强巡检,从源头抓起,将违章建筑尽力消灭在萌芽中。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