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换黄标车政府帮“讲价”
2014年05月1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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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枣庄5月12日讯(见习记者 范福弟 通讯员 李知乾) 12日,记者从市环保局了解到,凡在枣庄市参与黄标车淘汰的车主,可在12日起,凭借当地环保部门出具的黄标车淘汰购车证明及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资金审批表,享受汽车优惠置换促销活动。
  此次活动由市环保局发起,配合即将到来的“世界环境日”而举办。为了了解市民对车型的喜好,市环保局工作人员在市中、滕州两地进行了调研,针对群众喜爱的车型积极联系当地汽车销售商,最大可能为市民争取价格优惠。截至目前,已有12户商家参与活动,提供车型50余款,优惠幅度达500至3000元。
  而此次以“减少尾气排放,保护自然环境”为主题的活动也得到了广大销售企业的积极配合。他们纷纷表示愿承担社会责任,为保护环境贡献一份力量,主动拿出了一些紧俏车型,在让利的基础上进一步给购车人优惠。
  据了解,枣庄市从4月1日起实施黄标车区域禁行,并鼓励黄标车提前淘汰。而淘汰黄标车不仅有利于减少空气污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而且有利于缓解市区交通压力。此次优惠置换活动无疑是对市民提前淘汰黄标车的重大鼓励。
拿起热线 你问我答
  关键词:新农合报销
  市民:外地看病新农合如何报销?
  市卫生局:原则上要求所有参合农民在市内住院实行全市即时结报。参合患者需到枣庄市以外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应在5个工作日内,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以及医院诊断证明等材料到户口所在地乡镇卫生院内的新农合管理办公室办理转诊手续。在外地住院治疗结束后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或者户口本)、出院结算证明、出院小结、费用一日清单、医院住院收费发票到户口所在地乡镇卫生院内的新农合管理办公室办理报销。外出务工、上学的参合农民还要提供外出证明材料(外出务工证明、劳务协议、学生应由学校出具在校生证明等)。
关键词:营运车辆
  市民:营运车辆如何办理报停、启封手续?
  市交通局:营运车辆报停须先进行养路费报停,之后持养路费报停单和《道路运输证》到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填报营运车辆报停表,交回《道路运输证》后,方可报停货运基金和运输管理费。营运车辆一年报停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一次报停不得少于一个月。当月新增车辆不能报停。启封时,车主或车辆所属单位持营运车辆报停表,到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启封并取回《道路运输证》,缴纳货运基金和运输管理费,并缴纳养路费后方可重新营运。
 本报记者 李婷婷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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