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企业累计减税63.9亿
6月1日起电信业将纳入营改增
2014年05月1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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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南5月14日讯(记者 王茂林 通讯员 陈 伟 王海红) 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从我省去年8月1日启动营改增试点至今年一季度末,全省已累计减轻企业税负63.9亿元。在多数企业减税的同时,一季度全省有2644户试点企业税负上升,占试点企业户数的2.39%,增加税负2.24亿元。 
  根据山东省有关营改增试点过渡性扶持政策规定,这些企业可对符合政策的部分申请补助。目前,我省除青岛外的16市已申请2013年8-12月过渡性扶持资金的试点企业约360家,申请财政补助资金约1.41亿元。省财政部门正在积极落实营改增试点过渡性扶持政策,对试点企业申报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尽快将扶持资金落实到位。
  我省自2013年8月1日启动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2014年1月1日,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改增试点。今年6月1日起,电信业也将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实行差异化税率,基础电信服务和增值电信服务分别适用11%和6%的税率,为境外单位提供电信业服务免征增值税。
  截至3月底,全省10.80万户企业税负减轻,占全部试点企业的97.61%。一季度,全省累计减轻企业税负23.84亿元。其中,试点企业减轻税负8.57亿元(试点一般纳税人7.15亿元,试点小规模纳税人1.42亿元),非试点企业因新增增值税进项抵扣而减轻税负15.27亿元,有利于增强企业发展后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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