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社交平台“黑旅行社”滋生
2014年05月1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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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向站 
  近日,某媒体记者调查发现,微博、豆瓣、人人网、微信订阅号以及其他社交网站,都出现过不少提供旅游服务、组织旅游团,或销售旅游产品的行为。按照《旅游法》相关规定,这之中的多数旅行团由于没有相关从业资质,属于违法行为。
  在有些社交网站上搜索“旅游预订”,会弹出上千条相关内容。据了解,豆瓣网上除携程网、去哪儿网、艺龙网等在线网站的移动应用外,“旅游预订”关键词下还有很多非认证网站或个人发布的旅游产品和导游预订信息,不少个人微博账号发出了机票、酒店、签证、旅游咨询等旅游产品介绍及相关联系方式,同时还接受相关产品的预订。
  游客韩小姐表示,此前通过微信订阅号参与了一次免费领取港澳游代金券的活动,领取之后发现,进行旅游接待的工作人员并非当初承诺的“某大旅行社”,而是一家非旅游行业的公司。旅行过程中,更改行程、强制购物等现象时有发生。
  知名旅游专家、中国社科院旅游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刘思敏表示,旅行社业务是特许经营的业务,不仅需要到工商部门登记、注册,还需要专门的审批过程。经过审批的旅行社,要接受旅游质监所等旅游监管部门的监管,发生问题之后游客可向监管部门举报,监管部门有权根据具体的情况协商解决问题。与“黑旅行社”、“黑导游”有关的游客投诉行为,旅游监管部门通常无法受理。
  网络上非正规旅行社推出的旅游预订服务,大多无相应认证许可,甚至是个人行为,服务质量和出行安全存在很大隐患。同时,《旅游法》中规定通过网络经营旅行社业务的,应当依法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并在其网站主页的显著位置标明其业务经营许可证信息。发布旅游经营信息的网站,应当保证其信息真实、准确。否则,按照《旅游法》规定,最高可处10万-50万元的罚款。
  法律人士表示,网络上提供相关旅游产品预订服务的网页和链接,是否真正属于“黑旅行社”或者“黑导游”需要区别对待,主要是看提供相应旅游服务的经营者是否拥有正规的资质认证,针对这些行为目前还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监管。
           据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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