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权登记可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家庭成员增减不影响承包土地数量
2014年05月1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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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日的发布会上,李本海细数了确权登记办证后会给农民带来的好处。会上,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确权登记工作有关法律政策问题进行了一一解答。
  本报记者 刘雅菲 实习生 陈琳                             
确权可获得更多土地收益
  李本海说,确权登记颁证将有利于维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目前承包地块四至不清等问题都可以通过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集中解决,有效化解农村集体土地权属纠纷。
  通过确权登记,把承包地块、面积、空间位置、权属证书全面落实到户,农民可以放心地流转自己的土地,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可以大胆地流转农民的土地,促进资金、技术、信息等要素向农村集聚,加快培育一批具有一定规模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和新型经营主体,提高农业生产经营规模化、专业化水平,激发农业生产的内在活力,促进现代农业发展。
  确权登记颁证,还有利于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李本海说:“通过确权登记颁证,可以实现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进入公开产权市场进行流转交易,获得更多的土地收益。”
户口在农村就能确权颁证
  据李本海介绍,家庭迁入城镇居住但户口仍在农村的。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他们仍作为该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户,毫无疑问应该如实进行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经营权流转。对放弃的,由发包方收回,对愿意继续保留的,进行确权登记和颁证。    
  李本海说,还有第三种情况,分为两种不同的类型。一种是承包期内,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承包方应当把承包土地交回发包方。“但国办发2011年9号文件又对全家迁入大城市以外设区的市落户的,也要尊重承包方的意愿来处理。遇到复杂的问题,可以由村民会议来决定。”
确权登记颁证,不向农户收费
  记者了解到,这次确权登记只涉及农村集体土地,对国有土地由集体使用后又承包给农户的,本次确权工作不予登记。在国家出台有关政策后再按照有关要求办理。
  此外,作为农村里的弱势群体,集体供养“五保户”的承包地是否确权登记颁证,应当尊重“五保户”的意愿,集体不得强行收回其承包地。
  据李本海介绍,这次确权登记颁证费用全部列入各级政府的财政预算,不向农户收取任何费用。

家庭成员增减不影响承包土地数量
  在一些承包户中,因为婚丧嫁娶、添丁增口,导致家庭人员数量的变动,记者了解到,像这种情况,不会影响到承包土地的数量。
  农户家庭的户主代表家庭同集体经济组织形成土地承包关系后,每一个家庭成员作为土地承包家庭中的一员可以享受土地承包经营权,但是不能分割土地承包经营权。
  在承包期内,不能因为家庭土地承包户中成员的增减变化(婚丧嫁娶、添丁增口等),影响家庭承包户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定和承包土地的稳定。同样,也不能因为土地承包家庭中成员的增减变化而调整承包土地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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