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茂顺走遍大半个中国,追回3千余万赔偿
司法所长助百余农民工维权
2014年05月1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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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茂顺被乡亲们亲切地称呼为老王。本报记者 姬生辉 摄
     在曲阜市尼山镇村民眼中,54岁的王茂顺知名度颇高。虽然他的职务是尼山镇司法所所长,但大家更习惯亲切的称呼他老王。2007年以来,他挑起义务为全镇农民工维权的担子。7年来,他几乎跑遍大半个中国,为近百位农民工提供免费法律援助,追回各类赔偿金3千多万元。 

希望农民工能用法律武装自己
  多年来的维权经历,让王茂顺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那就是为何农民工在权益受到侵害时始终出于被动地位,有些本该属于自己的权益却无法得到保障。“近年来,农村外出务工人员明显增多,但由于他们缺乏对法律知识的了解,遇到伤亡、欠薪等事情后,往往无法争取到自己应得的经济赔偿。”王茂顺希望,更多的企业主能够从尊重农民工的角度,为他们提供一份规范的保障。同时,他也希望政府部门能够出台更多的政策,从根本上保障他们的利益。 
  如何维护和争取自身应得的权益,最重要的是要自己学法懂法,会用法律的知识武装自己。“我打算用工作便利,为农民工提供一个学习法律的平台。”王茂顺打算,利用麦收、春节等农民工集中返乡时间,建起以自己名字命名的学习班,让更多人了解法律知识。 

远赴山西为9名遇难矿工维权
  5月8日,54岁的王茂顺端坐在办公桌前,紧盯电脑屏幕,略显粗糙的手指熟练地敲击着键盘。两天前,他接到本镇一村民的求助。该村民19岁的儿子在浙江一机械厂打工时,右手卷进机器,老板却死咬住12万元的赔偿金。“《劳动法》规定,右手是主动手,12万元赔偿金额是不够的。”王茂顺与该村民商定5天后,随他赶往浙江。 
  做过多年中学教师,38岁成为司法所长的王茂顺笑称自己是半路出家,通过自学他成为精通法律的行家。1997年,远赴山西的一次经历,坚定了他义务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的信念。 
  2007年9月4日,山西省洪桐县一煤矿发生瓦斯爆炸,105名矿工遇难,遇难者中有9名尼山镇的农民工。“接到死者家属打来的电话,立即与村干部和遇难者家属赶往洪桐县。”到达事发煤矿后,他被眼前的一切惊呆了,事发现场一片狼藉,到处是死者家属悲痛的哭声。积极配合事故处理小组处理善后事宜,连夜搜集关于矿难赔偿方面的法律依据,经多日协商奔走,王茂顺的付出得到了回报。 
  “我为9位工人每人多争取了1.5万元,虽然对一个家庭的损失来说是杯水车薪,但这是对死者的安慰。”拿到赔偿金时,遇难者家属集体跪在他面前,这一刻的王茂顺难掩失去乡亲的悲痛,瘫坐在地上也痛哭起来。“一定要为乡亲们义务维权,再苦再累也要坚持。”王茂顺暗暗告诉自己。
为同乡追回3千余万赔偿
  从此后,王茂顺为同乡农民工义务维权就再没停息过。
  一台笔记本电脑、简单的洗漱用品和换洗衣服,在王茂顺的办公室内,长期放着个黑色提包。“接到求助电话,拎起包就走,这已成为我的习惯。”王茂顺笑着说,多年来他先后奔赴内蒙古、黑龙江、广东等十几个省市,几乎跑遍了大半个中国。 
  在帮助农民工维权的过程中,他发现一旦出现纠纷,农民工在与企业主的交涉中,多半处于被动地位,自身权益无法得到保障。去年7月份,尼山镇一名28岁的男子在淄博一家陶瓷厂打工。中午下班后在宿舍休息时突然猝死。在赔偿问题上,厂方坚持其是在非工作时间患病死亡,赔偿金额被缩减为6万元。得知此事后,他立即赶往淄博。“根据《劳动法》相关司法解释,上午、下午两个工作时间的生理必要时间应算为工作时间。”在他的争取下,死者家属最后得到了30万元赔偿金。 
  7年来,王茂顺共为尼山镇近百位因工伤死亡、致残的外出务工人员提供法律援助,追回赔偿金、补偿费、误工费共计2900余万元。同时,为外出务工人员追讨工资700余万元。“让这些不幸的家庭心理上得到慰藉,经济上得到了赔偿是我的职责所在。”王茂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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