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糊涂”驾驶要不得
2014年05月1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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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纪超(招远市)

  今年1月至4月,市区道路交通监控设备拍摄的交通违法行为中,违反禁止标线、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未在机动车道内行驶、逆向行驶这5类交通违法行为多发。有不少驾驶员被电子警察抓拍后竟然感觉很“冤枉”,还压根儿不知道自己违反了交规。
  据统计,截至今年1月份,烟台市驾驶员和机动车保有量已双双突破180万,而且这个数字还在不断攀升。对越来越多的人来说,开车就像每天做饭吃饭一样,成了生活中习以为常而又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但也许正是因为太稀松平常了,所以很多人对此不太当回事,不懂交规,或者知道交规但却不自觉遵守,成为名副其实的“糊涂”驾驶。
  交通规则的存在,不是为了给驾驶员划定条条框框,限制驾车自由,根本目的在于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为平安行车保驾护航。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对于驾驶员而言,没有规矩,就没有安全。交规就是安全行车的保护伞,如果不懂交规或者任意违反交规,就使处于失去保护的“裸奔”状态,事故风险剧增。
  有的人可能觉得偶尔压个线、变个道,也不是高速飙车、乱闯红灯,基本上出不了什么问题,没有必要大惊小怪。但要知道,交通安全无小事,“小洞不补、大洞吃苦”。任何习惯的养成,都是从小到大,由少到多,由量变到质变,日积月累,逐渐形成的,良好的驾车习惯也不例外。在这个路口压了一次线,就有可能在另外路口再次重复;这次压线变道没有发生剐蹭,下次就很难说会遇到什么状况。所以,心存侥幸,只能使驾车的安全风险越积越多,最终可能酿成千古恨,有百害而无一利。
  交通安全是家庭幸福的基础,是社会和谐的保障。未雨绸缪、防患未然,这是维护交通安全的理性态度。因此,被电子警察抓拍了,不要感到“冤枉”,而应感到“庆幸”,毕竟,这是一种非常及时的警示。“糊涂”驾驶要不得!让我们从主动熟悉交规、遵守交规做起,培养安全驾车的好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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