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法务人员
2014年05月1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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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5月14日讯(记者 刘振 通讯员 马世利) 14日,记者从德州市司法局获悉,德州市将考核录用部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即日起开始报名,报名者可先咨询县级司法局,到当地基层法律服务所报名。
  录用条件包括,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律师资格、公证员资格、企业法律顾问资格,或者具有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高等院校法律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者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从事审判、检察、司法行政业务工作两年以上;能够专职从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年龄在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被法律服务所给予开除处分的,律师、公证员被吊销执业证或者受到停止执业处罚期限未满的等人员不得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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