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正国际商务港让业主揪心
房子没建好开发商却找不到了
2014年05月1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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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5月14日讯(记者 李榕 见习记者 楚俊玉) 14日,市民王女士向本报反映,2011年7月份左右,她花了近50万元在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德正国际商务港购买了一套90多平方米的商品房,当时开发商承诺2012年7月交房,但直到现在房子也没有盖好,现在连开发商都联系不到了。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称,王女士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多次找过开发商,一开始推脱,现在连人都找不到了。”王女士说,5月14日,记者来到位于天衢东路和康博大道交叉路口附近的德正国际商务港,大楼主体已基本完工,内部装修还没有开始,施工材料散落一地,值班室大门紧锁,施工现场见不到一个工人。“2014年初,这儿的工作人员就不见了,售楼处也拆掉了,一直联系不到负责人。”业主王先生说。
  业主曹先生也面临同样的困惑,他曾试着拨通项目部负责人和法人代表的电话,均无人接听。“在2012年7月份以后业主们曾经找开发商协商,开发商承诺2013年6月份交房并签订了承诺函。”在曹先生提供的《德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上,记者看到,卖方人显示山东德正置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李勇,签订日期为2011年9月8日,登记备案意见处有同意备案字样,并盖有德州市房产管理中心公章,日期显示为2011年9月20日。
  在曹先生提供的另外一张承诺函上,上面写有保证不迟于2013年6月28日交房,如未能交房将在一周内退还相关款项等字样并盖有山东德正置业有限公司公章,日期显示为2013年3月24日。
  “我们负责给取得相关资质的开发商颁发房产证和预售证。”德州市房管中心一王姓工作人员称,开发商主管部门应是楼盘所属辖区的建设局。
  “如果开发商想要进行房产开发经营,需要在住建局注册开发企业资质。”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发科王姓工作人员称,既然双方已经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业主可运用法律手段,向法院起诉开发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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