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交物业费就不给充电
2014年05月1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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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5月14日讯(记者 贺莹莹) 14日,家住德城区新领域国际花园的张女士反映,近日,小区物业以不缴纳物业费为由拒绝给张女士家充电费,而张女士认为自家物业费已交到6月份,物业没理由拒绝充电费。
  张女士介绍,这并不是她第一次被拒。4月底她去交电费的时候,就被拒绝过一次,后来才勉强充上50元。担心没电没法生活,张女士交了半年的物业费后,可是物业仍然只给充50元。
  随后记者咨询了德兴北大道一律师事务所,殷律师告诉记者,电费属于电业部门授权物业来收取,这种捆绑的方法是不合理的。律师表示,年初收取全年的物业费没有问题。
  小区的物业工作人员说:“物业费一次就收取一年的。”小区四分之三的业主已交齐今年的物业费,而几次通知之后,仍然有一些业主对此没有反应,无奈之下,他们才出此对策。该小区物业方面决定在6月底前,不再限制张女士买电,同时也希望张女士能按期缴纳物业费。“6月30日之前该怎么充电就怎么充电,但是6月30日之后,该补的费用就应该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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