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贩的厚塑料袋,原来有猫腻
消协:系变相缺斤短两,消费者可即时举报投诉
2014年05月1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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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东明5月14日讯(记者 董梦婕 通讯员 朱殿立) 在买鱼时,鱼贩是否不等水沥净就将鱼装进带水渍的塑料袋过秤?近日,东明县的消费者杨先生就因为鱼贩的这种行为多掏了6元钱,通过投诉消协成功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让黑心鱼贩受到了一赔十的惩罚。
  5月13日上午,东明县的杨先生到农贸市场买鱼,称鱼时,摊主将鱼从手中捞出后直接装在黑色塑料袋里再过秤,带进了不少水,杨先生提出没有除去塑料袋和水的分量。而鱼贩表示,他们一贯如此,要买鱼就得用他提供的这种黑色塑料袋,否则不卖。最终,杨先生无奈付钱,回家称后发现买来的5.2斤的鱼,净重只有4.8斤。越想越气愤的杨先生到东明县消费者协会投诉。
  接到杨先生的投诉后,东明县消协工作人员来到该农贸市场鱼摊调查,当场对鱼贩称鱼的塑料袋称重,电子秤显示为0.521斤,摊主不得不承认其做法不对,存在变相缺斤短两行为。鉴于摊主存在明知故犯问题,消协工作人员责令摊主立即改正,并按照一赔十的规定赔偿杨先生60元钱。
  在此,东明消协提醒,一旦遇到商贩有缺斤短两、恶意搭售等欺诈行为时,不要忍气吞声,要及时向相关部门投诉,免得自己吃哑巴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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