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馆“不找零” 却“逢角晋一”
25.8元餐费收26元;律师认为这是侵权
2014年05月1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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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5月14日讯(见习记者 孙丽娟) 购物消费“四舍五入”找零常见,但市民王女士就餐结账却遭遇“逢角晋一”霸王条款,25.8元的消费被要求支付26元。
  14日中午,市民王女士和朋友去市区一餐厅吃饭,使用额定数额的团购券,王女士又点了一些菜品。经称重,超过团购套餐的菜品需付款25.8元,机器直接打出25.8元的消费清单,收银员收起这张单子,又在另一台机器上打出一张26元的清单。
  王女士支付51元,收银员找回25元钱。“怎么少找了两毛?”,对方告知“本店不找零”。
  王女士询问为何,服务员解释说这“逢角晋一”的收费是公司硬性规定,她只是按规收费。收银员进一步解释,“逢角晋一”不仅针对现金消费,银行卡消费同样也不例外。
  王女士无语离开,“也不是在乎那两毛钱,但是平白无故被多收,心理感觉不舒服。”王女士很不理解。现在购物消费一般是“四舍五入”,而且都针对分币,她这是第一次遇到角币不找零,而且加收一元,“分币不好找零可以理解,但是两毛钱不找说不过去”。
  “逢角晋一”并不罕见。在纪念路一摊位,杨女士看中一个9.9元凳子,给了对方10元钱,却被“不找零”。
  山东威海卫律师事务所勇静华律师解释,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家不找零是违法的,消费者可以持有效单据向消费者协会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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