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城区要对“裸奔”代步车开刀
张店交警将在全市率先严查无牌无照代步车,无证驾驶最高罚2000元
2014年05月2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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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5月21日讯(记者 张童 见习记者 刘晓 通讯员 王玲 徐建彬) 驾驶无牌无证代步车上路将受罚。21日,记者从张店交警大队获悉,近期,将对“燃油助力车”、“内燃观光车”、“城市观光车”等四轮代步车严格执法,无证驾驶最高可罚款2000元,情节严重的还将面临拘留处罚。
  据了解,目前市场销售的“老年代步车”绝大多数并未申报国家工信部汽车产品公告,不符合办理车辆注册登记的法规要求,是不能办理牌证,不准上路行驶的。未申领号牌驾驶此类车辆上路属于违法行为,按法律规定对驾驶未登记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的将予以扣留车辆并处以200元罚款;无证驾驶此类车辆,将视情节轻重处以200至2000元罚款,直至拘留处罚。  据了解,“老年代步车”安全性能及防护性能低,近年来道路事故多发,给市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巨大损失。因“老年代步车”不能申领号牌,所以不能购买交强险及其他机动车商业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受害人得不到相应的保障。如“老年代步车”、“城市观光车”一方负事故责任,将由驾驶人自己按责任比例承担相应民事赔偿。
  张店交警提醒广大市民,应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选择合法交通工具出行,做到不购买、不驾驶、不改装、不乘坐“老年代步车”。张店交警将联合相关部门,全面加大对此类违法上路车辆的路检路查力度,依法严格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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