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6月11日讯(记者 张頔) 记者从国家统计局山东调查总队了解到,5月份,受猪肉、鲜蛋等主要食品价格反弹及“翘尾”因素扩大影响,山东市场物价涨幅出现回升。与上年同期比,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2.6%,较上月涨幅扩大0.9个百分点。 经测算,在5月份2.6%的涨幅中,去年价格上涨的翘尾因素约为1.5个百分点,较上月扩大0.8个百分点;今年新涨价因素约为1.1个百分点,较上月扩大0.1个百分点。其中,城市上涨2.5%,农村上涨2.6%。与上月比价格总水平持平。1-5月平均,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1.8%。 与上年同期比,全省食品类价格上涨4.5%,较上月涨幅扩大2.3个百分点,影响价格总水平上涨1.4个百分点,影响程度为53.8%。受国家猪肉收储政策及端午节节日影响,肉禽及其制品价格转降为升,同比上涨3.6%,环比上涨4.3%。其中,猪肉价格同比上涨2.6%,环比上涨13.7%,价格反弹明显。至5月30日,全省五花猪肉价格每千克约为24.13元,比4月30日的20.45元回升了3.68元,上涨了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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