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甄鹏(高校学者) 如果一座城市有灵魂的话,伦敦的灵魂无疑是福尔摩斯。小说的作者柯南·道尔是一个苏格兰人,出生于爱丁堡。他是医学院毕业的,曾到过西非。然而他“不务正业”,爱上了写作。 我初中时开始看福尔摩斯探案,当时看的是《巴斯克维尔的猎犬》。好可怕的狗呀,阴森森的,长着獠牙,吓得我都不敢到外面的公厕去了。有了这个教训,我劝女儿不要看福尔摩斯探案,尤其是有猎狗的这篇。 福尔摩斯不是完人,他既有优点,也有缺点。他身材瘦高、脸瘦削,嗓音高亢有力,平日里衣冠楚楚,生活习性却很糟糕。他爱叼烟斗,有时注射毒品。他酷爱音乐,爱拉小提琴,爱读书,爱做化学实验。他有着异乎寻常的观察和推理能力,却不是一个知识渊博的人,“对现代文学、哲学和政治可以说是一无所知”。他对女性很温柔,很会讨女人欢心,但他又是一个几乎纯粹的理性人,不近女色,因为他认为男女情感影响理性思维。 探案故事光怪陆离,情节曲折,非常吸引人。案子很多,本身没有联系,却有一条线将它们串起来。这条线就是福尔摩斯和助手华生的生活。福尔摩斯探案里面,斗智斗勇,几乎都靠他自己。华生虽然是一个医生,但是他的医术基本没用上,他只是福尔摩斯破案的记录者。 歇洛克·福尔摩斯的寓所在伦敦贝克街221号B。街牌号本是作者虚拟的,伦敦人为了纪念这个大侦探,以此街牌号建立了纪念馆,供人们瞻仰、凭吊。一些福尔摩斯迷向这个地方寄信。 提到伦敦,我便会想起福尔摩斯和华生。福尔摩斯戴着礼帽,叼着烟斗,拿着手杖,与华生谈论着正在发生的案子。那时的伦敦是有名的雾都,雾气蒙蒙之中上演着罪恶。我的灵魂一次次飞到英国,跟随福尔摩斯来到冷清的庄园、闹市中的公寓、乡下的沼泽……体验那些惊心动魄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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