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水排进河道,6名嫌疑人被抓
青岛、日照环保公安部门联勤联动,严打环境污染犯罪案件
2014年06月2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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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环保执法人员对石墨公司排放的污水进行取样。 青岛市环保局供图
  日照夜间偷倒废水的企业已经停业。 本报记者 李玉涛 摄
   企业设暗管,废水排入河 青岛一家石墨公司两名负责人被逮捕
  本报青岛6月19日讯(记者 吕璐 通讯员 孙俊杰) 乳白色的废水未按要求处理,直接通过一条私设暗管排入河道。日前,青岛破获一起污染环境犯罪案件,涉事企业为一家石墨公司,通过暗管,将PH值小于2的具有腐蚀性的危险废物直排。最终,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随后被检察院批准逮捕。 
  “有个企业往河里偷排废水。”今年3月26日,有村民向平度市公安局食药环侦大队举报,田庄镇的一家石墨企业有偷排废水的嫌疑。食药环侦大队的民警和青岛市环境监察支队的执法人员马上前往该公司检查,发现了一条隐蔽的废弃污水管道,一头连着生产车间的废水池,一头连着镇驻地中心沟。 
  4月1日,平度市公安局以污染环境案立案侦查。经过调查,该公司在调试污水处理设备时,冲洗车间和设备的废水未按要求处理,而是将乳白色的废水直接排放至镇驻地中心沟,流向牛棚河后,最终汇入了龙王河。随后,平度市环保局对废水水质进行了监测,结果显示,该公司排放的废水PH值小于2,属于具有腐蚀性的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已涉嫌构成污染环境犯罪。犯罪嫌疑人称,每天排放约20余立方米,共排放了400余立方米。 
  根据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的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司法解释,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3吨以上的,就涉嫌触犯《刑法》。根据规定,该公司负责人孙某及车间负责人付某涉嫌污染环境罪。
  4月9日,犯罪嫌疑人孙某、付某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5月12日,他们被平度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今年以来,青岛市环保部门加大了与公安部门联勤联动工作力度,青岛市公安局正式成立了食药环犯罪侦查支队。青岛市共有5起环境违法案件被移交公安部门,对相关责任人依法进行了处理。
50余吨含酸废水倒进河道 日照公安环保侦破环境污染“第一案”
  本报日照6月19日讯(记者 李玉涛) 在十多天的时间内,两名犯罪嫌疑人驾车在同一地点向河流内倾倒了三次含酸废水,每次倾倒超18吨。近日,一起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被侦破,两名倾倒废水的犯罪嫌疑人被取保候审,涉事企业两名负责人被刑拘。这也是日照公安、环保联勤联动后成功侦破的第一起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
  5月14日晚9点多,一辆载有不明液体的油罐车停在了岚山区高兴镇沈家村北的小桥上,开始向河流内倾倒液体,散发出来阵阵异味,附近村民发现后报警。两名嫌疑人被警方控制。
  “他们把加工油剩下的一种油角加入强酸,高温加热使油水分离,之后制成酸化油,这也产生了酸化废水。”日照市公安局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侦查支队民警王同海说,他们运的废水就是制酸化油剩下的强酸废水,这种废水是一种危险废物,对环境有害,不允许随便处置。办案人员在环保部门的配合下查明,犯罪嫌疑人共有两名,分别是油罐车的车主和司机。
  据犯罪嫌疑人交代,十多天的时间里,他们在同一地点倾倒了三次含酸废水,每次倾倒含酸废水均在18吨以上,含酸废水全部进入了小河沟水体内。  
  日照市环境监测站对倾倒在河沟内的含酸废水进行了取样检测,发现废水为强酸水,属危险废物,对环境破坏很大,把它注入河沟,河道周围的土壤都会受影响。
  “经我们调查,根据监测数据显示,可以认定这是一起恶意倾倒危险废物的严重事件。”岚山环保分局监察大队鲁绪部说,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日照市环保局立即将该案移交公安机关进行查处。本案中生产企业的两名负责人被刑事拘留。经过进一步侦查了解到,犯罪嫌疑人已用大型油罐车非法倾倒含酸废水20余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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