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前网上先查查中介信誉
千余家中介纳入信用管理,共分五个等级
2014年06月2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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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6月25日讯(记者 喻雯) 中介经纪人如与购房者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房屋登记,不得在本市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25日,记者从济南市住房保障管理局获悉,济南市房地产中介行业信用档案将启用,市民可先上网查中介机构的信用信息,决定是否委托其做房屋交易。
  25日,济南市住房保障管理局副局长李胜伟介绍,目前济南有1043家房产中介公司,11000多名经纪人。《济南市房地产中介行业信用档案管理办法》(试行)实施后将对整个行业起到规范作用。信用档案记录内容主要包括基本信息、业绩信息、良好行为信息、不良行为信息、信用等级五个方面。本市从事房地产中介活动的房地产经纪、房地产估价的机构,不论资质等级、登记注册类型、规模大小,都是房地产中介行业信用档案监督的对象。
  济南市房地产中介行业信用等级由高到低分为五个等级,分别为“优秀”、“良好”、“合格”、“失信警告”、“严重失信”。“良好的信用信息指标将加分,不良好信息将被扣分。”李胜伟说,加分、扣分从1分到10分不等,严重违法违规的行为将直接列入“严重失信”等级。
  中介如果与当事人串通提供虚假资料和假冒申请人骗取房屋登记的;没有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开展房地产经纪服务等8种情形将直接列入“严重失信等级”。对于中介经纪人,如果与购房者串通提供虚假纳税、社保、贷款等材料,将不得在本市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
  李胜伟说,对于获评“优秀”等级的机构,在创先评优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对于获评“失信警告”、“严重失信”等级的机构,将有关信息通报相关部门、予以媒体曝光、办理机构资质(备案)申请时予以重点审查。
  对房地产中介服务从业人员信用记录以一年为周期,扣分超过12分的,给予行业内通报批评;扣分超过40分的,应经协会培训合格后,方可继续上岗。
  李胜伟说,下一步通过济南市住房保障管理局网站,市民可以查到房地产中介机构、法人代表、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等最基本的信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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