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试点地方债自发自还今年发债137亿
2014年06月27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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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济南6月26日讯(记者 王茂林) 继广东率先试点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后,同样列入试点的山东省也拉开发债序幕。
省财政厅网站发布了2014年山东省政府债券的招标发行规则和发行兑付办法,山东省政府债券今年发行总额为137亿元,债券期限分为5年、7年、10年。
其中5年期债券54.8亿,7年期债券41.1亿,10年期债券41.1亿元。5年期和7年期山东省政府债券按年支付,10年期山东省政府债券按半年支付。债券发行后可按规定在全国银行间债务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上市流通。
据了解,我省此前曾被列为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财政部代偿试点。2013年,山东省首次开展自行发债试点,地方政府债券规模为112亿元,债券种类为记账式固定利率附息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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