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通行费先消费后结算
2014年06月2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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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南6月26日讯(记者 李虎) 记者从山东高速信联支付有限公司获悉,我省高速公路缴费又添新模式,车主办理信联卡无需缴纳押金,无需预存通行费,先消费后结算,方便车主资金周转。
  目前,山东、北京、天津、河北、山西5省市高速公路已完成ETC联网,持信联卡可在这五省市高速公路享受通行费9.5折优惠。为了车主解决跨省缴费和资金周转问题,山东高速信联支付有限公司推出了新的缴费产品“保付通”和“任我行”,车主无需预存通行费,无需缴纳押金,持卡即可上路通行,出账单后再结算通行费,客户最长可享受120天账期,结算时只需支付实际通行费以及一定比例的服务费。
  山东高速信联支付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该产品解决了困扰物流企业及货车司机的资金周转问题,避免司机反复充值写卡的程序,为客户提供了最大的优惠和便利,目前全省已有近万辆车办理了相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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