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吐槽”养老难 政府部门面对面“会诊”
2014年07月0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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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白雪岩 本报通讯员 朱述成 
  土地供应不能满足需求、惠老政策落实不到位、居家养老服务起步晚等养老难问题,愈来愈备受社会关注。养老反映出的诸多难题仅靠一两个部门也难以办理落实。在日前枣庄市政协召开的提案办理专题协商会上,部分政协委员与多个政府部门,就一系列养老难题进行面对面“会诊”。
关键词 养老机构用地适当优惠  
  委员王金山:“土地供应不能满足养老机构建设需要”是政协委员王金山关注的问题,他说,养老床位缺口大,养老机构普遍存在规模小、覆盖少等问题,也折射出土地供应不能满足养老机构建设需要的问题。因此,他建议国土部门在发展养老服务产业方面,编制好年度养老服务用地计划,并适当优惠养老服务机构地价。对营利性养老服务建设项目用地,按照项目具体建设用途和有关政策规定,以土地有偿使用方式供地,并在地价方面给予适当优惠。
  国土局:枣庄市国土局负责人介绍说,新建养老服务机构项目用地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的,将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中都优先予以安排。下一步,将接受王委员的建议,编制好年度养老服务用地计划。在土地供应方面,鼓励盘活存量用地用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例如,鼓励企事业单位、个人对城镇现有空闲的厂房、学校、社区用房等进行改造和利用,兴办养老服务机构,经规划批准临时改变建筑使用功能从事非营利性养老服务且连续经营一年以上的,五年内可不增收土地年租金或土地收益差价,土地使用性质也可暂不作变更。
关键词 专项资金投放避免“撒芝麻盐”
  委员杜孝玺:“政府供养、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以及高龄补贴等等,要确保落实到实处,不得截留,不得挪用,更不得贪污。”来自滕州市工商联的政协委员杜孝玺,在谈到对养老政策的落实时掷地有声说,政府补贴养老服务业的专项资金要“集中火力”,避免“撒芝麻盐”,要补一处成一处,成一处运行一处。政府补贴养老服务业的项目资金要一个部门出,直接到位,减少环节。对养老服务业补贴的项目可由民政、老龄、财政、卫生、规划、住建、残联等分别推荐,由相关部门负责人、专家以及社会人士共同评定补贴对象,使资金达到“集约效应”,共同使一个项目做成精品。避免各个部门各自为政,各自把有限的资金放到自认为重要的项目上,但资金有限,形不成规模效应。
  财政局:枣庄市财政局负责人介绍说,在养老方面,通过完善政府供养制度,保障城镇“三无”对象、孤老优抚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基本生活不低于全市居民平均生活水平。另外,完善了城乡社会养老保险,保证城乡老年人应保尽保,同时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财政基础养老金补助标准,由原来每人每月60元提高到70元。在医疗保险方面,目前已经对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老年人给予个人缴费优惠,其免交的费用由区(市)财政承担。根据《枣庄市优待老年人规定》,自2012年1月起对百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长寿津贴,对城乡80岁以上高龄老年人发放高龄补贴。今后,将加大政府投入,充分发挥政府在养老服务中的政策引导作用,以实现撬动民间资本向养老服务行业投入。
关键词  加快建设居家养老服务 
  政协委员王明华:“现在很多年轻人,既要照顾孩子又要照顾四个或者更多的老人,还要完成本职工作,实在疲于应付,苦不堪言。老年人的生活照料,疾病护理等事务开始向社会转移,机构养老服务和居家养老服务等需求开始增多。”来自民革枣庄市委的政协委员王明华说,根据民革滕州支部经过滕州老龄委、民政局等相关部门认真调研,认为建立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的“社区居家养老”,可成为我国大多数地区现实可行的、最主要的养老模式。它不仅符合多数老年人的意愿,也利于整合社区和家庭服务照顾资源,减轻政府和子女负担。因此,建议政府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大力促进枣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
  民政局:枣庄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城乡社区居家养老刚刚起步,还没有实行政府购买服务,居家养老信息化平台建设滞后,与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样化服务需求有较大差距。今后将结合实际,加快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完善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并以此为依托,推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在城市普遍展开,在农村加快发展。建立统一的区(市)养老服务信息平台系统,发挥各种服务设施的综合效益。充分利用家政服务、医疗保健、心理咨询、餐饮行业等现有市场服务资源。2014年在城市居民最多的市中区、滕州市先行建立信息平台,其他区在2015年全面建立信息平台,广泛用于城乡居家、社区和机构养老服务,促进社会养老服务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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