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承诺没兑现弟弟逼迫写欠条
2014年07月1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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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7月10日讯(记者 王裕奎 通讯员 魏培培 王飞) 姐姐承诺让弟弟跟着自己干活,后来因故未成,弟弟因此逼迫姐姐给自己写了2万元的欠条,后来竟拿着欠条去法院起诉姐姐。东港区法院近日审结了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认定原被告不存在真实借贷关系,并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2012年,丁荣(化名)曾承诺让弟弟丁亮(化名)跟着自己干活,但因故未成,丁亮认为姐姐的空头承诺耽误自己挣钱了,因此双方产生了矛盾。2013年6月27日,丁亮来到丁荣的住处,让其书写一张20000元的欠条,以补偿自己的损失,丁荣当场拒绝。
  “他要欠条你就给他写一个,让他别再闹了,都是亲姐弟。”眼看姐弟俩的关系越闹越僵,两人的父母只好站出来劝和调解,无奈之下,被告丁荣在父母的见证下,为原告丁亮书写欠条一张,本以为就这样相安无事,没想到丁亮转头就拿着欠条到法院起诉了。
  庭审中,为查明原被告之间是否存在真实的借贷关系,东港区法院通知原告的妻子方某出庭作证。根据原告的陈述,他自称欠条上所写的20000元,是自己在家中交付给被告的,当时其妻子方某也在场,而方某的证言则证实,是原告拿着现金送到了被告家中,她并未跟随原告同去。按照常理分析,两人系夫妻关系,20000元属于家庭重大支出项目,到底是如何交给被告的,夫妻双方都应该非常清楚,但原告的陈述与方某的证言却存在重大分歧。
  此外,根据被告的陈述,欠条是在原告的逼迫下形成,该陈述也与原、被告的母亲王某证言中的细节部分基本吻合,原告对证人母亲的证言也没有提出相反的证据予以反驳。6月,东港区法院经审理认定原、被告之间不存在真实的民间借贷关系,并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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