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分钟判3案,轻刑快审提效率
开发区法院适用快速办理轻型案件机制判案,在全市尚属首次
2014年07月2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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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轻刑快审3起涉嫌危险驾驶案件现场。(开发区法院供图)
     本报菏泽7月22日讯(记者 邢孟 通讯员 刘西磊 乔建设 任爽) 21日下午,3起涉嫌危险驾驶案件在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集中开庭审理,庭审实行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仅用半小时就将3起案件审结,并通过全省法院庭审直播平台进行网络直播,这在全市尚属首次。
  庭审现场法庭对3名被告人集中宣布了法庭纪律、集中告知诉讼权利,庭审过程中将举证、法庭辩论、法庭调查结合到一起,并集中进行宣判,3名被告均因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醉酒驾驶机动车构成危险驾驶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个月、一个月、二个月,各被处罚金五千元,3名被告当庭服判。
  “在开庭审判之前,我们就把起诉书、量刑建议书等法律文书送达被告人,并告知其享受的权利以及审判员的身份等,这就缩短了庭审中法庭调查环节的时间。”开发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刘晓明介绍,“这样既保护了被告人行使各种权利,且检察机关也提出了量刑建议,被告人可以提前知道量刑幅度,能更好为自己辩护,同时也提高了办案效率。”
  负责审理该案的开发区人民法院刑一庭法官吴倩介绍,在确定这三起案件适用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后,当日就向被告人送达起诉书副本,告知其诉讼权利及简易适用程序等,“三个被告人均是取保候审,为了保证他们能及时出庭,我们开庭之前也多次跟他们沟通,确保他们按时到场。”吴倩说,看似庭审只有半个小时,但是庭审前期他们进行了详细的研究和讨论,中间也一直积极与公安、检察机关沟通,这才有了当日庭审的公正、高效。
  据了解,轻刑快审机制以刑事诉讼法的简易程序为依据,在此基础上,公、检、法再压缩相关办案程序的时间,减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时间,这对减轻看守所收押人犯压力,保障被告人、被害人的合法权利都起到积极的作用。“适用的案件主要是犯罪情节简单、社会危害性较小、被告人主观罪过较轻且认罪的案件。”开发区检察院刑事检察科科长殷玉玲说,通过轻刑快审程序,可对多发的盗窃、诈骗、危险驾驶等轻微刑事案件,做到快审、快判、快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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