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收费清单,还应有问责清单
2014年07月3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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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枫逸

  7月29日,财政部综合司副巡视员孙燕透露,财政部正会同发改委按年度来公布全国性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今后地方无权新设收费项目,凡是在目录和清单之外的收费项目一律不得执行。(7月30日《21世纪经济报道》)
  实践证明,运动式的清理整顿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乱收费现象。目前全国究竟有多少收费项目,收费总额是多少,收费主体是谁,收费用途是什么,这些都是糊涂账。在缺乏清晰标准的情况下,难免有地方和部门浑水摸鱼、搭车收费,而企业也不知道哪些该交、哪些不该交。
  乱收费禁而不绝,关键就在于惩戒力度不够。上级部门往往睁只眼闭只眼,即使乱收费被媒体曝光引发民怨沸腾,也大都只是叫停了之,下不为例,而对之前的不合理收费所得既往不咎,相关负责人也是毫发未伤。违规成本低、风险小,在无形中助长了一些地方和部门乱收费的底气。这一问题不解决,有了收费清单也只是形同虚设。
  要想保障收费清单的刚性约束,还需出台问责清单保驾护航。针对违规收费的情形,制定相应的惩罚措施,包括追缴乱收费款项返还群众,对相关人员严肃问责,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等等。只有给收费清单通上“高压电”,才能树立有关部门对于规范收费的敬畏,管住公权力之手,不逾越雷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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